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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法"修法最重罚20亿关7年 蒋丙煌:乱世用重典
发表时间:2014-11-19 点击:1563

时间:2014-11-19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 1119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安问题重创台湾形象与消费者信心,立法院18日三读通过食管法修正案,黑心产品若危害人体健康,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致人于死并科罚金2亿元,法人部分则可再10倍罚,最高可达20亿元罚金。卫福部长蒋丙煌晚间表示,此次修法是乱世用重典,未来会增加稽查频率。

    9月以来两波食安风暴延烧,甚至危及执政党九合一选情,经过9次朝野协商,立法院”18日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法,黑心产品若危害人体健康,除最高7年有期徒刑外,得并科8千万元罚金,致人于死并科罚金2亿元、致人重伤并科1.5亿元,法人部分则可再10倍罚,最高可达20亿元罚金。此外,如果业者不法所得超过罚金额度,法官还可酌量加重罚金。

    蒋丙煌表示,修法概念是乱世用重典,目的是要罚得到、罚得重、罚得快,现今食管法已更严格;下游业者是否无辜要由司法调查,也会透过制定共同契约规范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