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袁国礼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顾某用工业盐加工成食用盐对外销售,2013年被查获过一次逃跑后仍继续造假,今年2月份再次被查,共查获200余吨。记者昨天从昌平检察院获悉,顾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3年6月18日,顾某驾驶小货车经过北七家镇西沙各庄村时,车内的3吨盐类产品被中盐北京市盐业公司查获,后顾某逃跑。商务部门执法人员根据车内的身份证,查找到顾某在西沙各庄村租赁的仓库,查获仓库内1980包共计99吨假冒的“中盐”牌食盐。这些食盐均是以工业盐为原料加工而成,现场还发现用于分装的半自动捆扎机、缝包机、封口机等加工工具。经检验,查获的食盐均不符合食用盐标准。
今年2月13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昌平警方在顾某租住的北七家镇一个院子内,查获了“长舟”牌精制盐5袋,每袋约50千克,共计250千克。而在顾某租赁的另一处院内,存放着“长舟”牌精制盐1595袋,每袋约50千克,共计79750千克;“瑞江”牌精制盐160袋,每袋约50千克,共计8000千克;河北原盐300袋,每袋约50千克,共计15000千克。另查获“长舟”牌精制盐50千克包装袋150个;“瑞江”牌精制盐包装袋20个,中盐公司“日晒盐”50千克包装袋5个。经检验,查获的共计103吨食盐都是以工业盐为原料加工而成,并不含碘。
据顾某交待,这些工业盐原料是天津一个商贩通过物流公司送的货,他并没有见过对方。加工后的成品盐,主要卖往回龙观附近市场的商户,获利十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表示,顾某明知食盐生产、批发经营实行专营许可证制度,被查获仍继续违法加工,两次现场查获食盐共计200余吨,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工业盐的用途是建筑施工,制造染料、防锈剂,大量用于印染、漂白等,一旦食用,将会对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长期食用工业盐可出现头晕、头胀、耳鸣等症状,严重时发生抽搐、昏迷,甚至引起死亡。精致工业盐从外观上看与合格食用盐无明显区别,建议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盐,要观察食盐包装封口是否规范、规整,印刷是否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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