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姑饼干”不养胃 消费者起诉徐静蕾
发表时间:2015-07-08 点击:1522
时间:2015-07-0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于梦江
李先生由于胃部不适,在北京一家超市购买了“江中猴姑饼干”,食用后发现其与普通饼干无异,李先生认为该产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宣传上属于误导消费者,故起诉销售者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者江西食方食坊中药食品公司、广告代言人徐静蕾等被告要求十倍赔偿货款共计7830元并在中央电视台8套、腾讯视频、超市发厢红旗店大屏幕等广告发布载体上公开道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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