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14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刘秋宜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秋宜)8月12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了2015年第四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7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粮食制品等15大类食品298批次进行抽检,发现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3批次,其中清远一河粉厂被抽检大肠杆菌群不达标。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蔬菜及其他制品包括干酱腌菜,其他蔬菜,蔬菜脆片及其制品。抽检信息公告显示,不合格食品涉及3家企业分别为:连州市金源河粉厂2015年6月9日凌晨4时生产的河粉不合格,揭阳市榕城区梅云永轩食品厂2015年5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150克/罐的酥肉松不合格,深圳市田园农产品有限公司2015年4月30日生产的规格为1.0kg/包的“旺丰”牌罗汉笋不合格。
公告显示,抽检依据是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蔬菜及其他制品中的铅、总砷、镉、总汞、氧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指标,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
记者了解到,连州市金源河粉厂生产的河粉及揭阳市榕城区梅云永轩食品厂生产的酥肉松,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杆菌群不达标。而深圳市田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旺丰”牌罗汉笋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其使用的二氧化硫超出了国家有关范围和标准使用。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使用二氧化硫能够达到使产品外观光亮、洁白的效果。但二氧化硫的过度使用,将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广东食药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可在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