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08 来源:生活报 作者:陈明菲
生活报10月8日讯 近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2015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本次抽检涉及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罐头、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餐饮食品12大类食品,共109批次,其中,“美味明太鱼”、“碧源天然饮用水”、“回忆老酒45°”等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这是记者7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的。
据介绍,本次抽检水产及水产制品8批次,包括鲜活淡水鱼虾、鱿鱼和熟制动物性水产品(可直接食用)3个细类,其中鸡西市滴道区朝味小菜加工部生产的“美味明太鱼”检出禁用甜蜜素。抽检饮料4批次,包括茶饮料和其他瓶(桶)装饮用水两个细类,其中绥芬河市杏花源山泉厂生产的“杏花源饮用山泉水”、绥芬河市古泉水厂生产的“古泉(饮用山泉水)”和牡丹江市碧源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碧源天然饮用水”等3批次均为菌落总数超标。抽检酒类3批次,白酒一个细类,其中佳木斯市佳城酿酒厂生产的“回忆老酒45°”、佳木斯市永民制酒厂生产的“大高粱白酒”和黑龙江省三江酿酒厂生产的“红高粱白酒”等3批次检出禁用甜蜜素。
针对检出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省食药监局已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食品监管部门,及时组织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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