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09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陈杰
本报讯 (记者 陈杰)昨天,市食药监局通报一批2015年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其中,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52批次,涉及12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85%;抽检蔬菜及其制品样品180批次,涉及9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67%。抽检的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全部合格。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记者注意到,标称“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
专家指出,脂肪酸组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油品混装、混存,或设备、容器清洗不彻底引起混杂而造成食用植物油脂肪酸组成的改变,也可能是部分生产者将低值油脂掺入高值油脂中,以次充好。
■ 蔬菜及其制品 标称“上海郁金香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
专家认为,氧乐果为杀虫剂,虽可用于蔬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甜蜜素、糖精钠是国家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甜味剂),但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和用量使用,违规使用有可能产生一定的健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