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8月9日,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18号)》。
通告显示,食药监总局共抽检121批次产品,覆盖18个生产省份的65家企业,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3.3%。
不合格样品信息如下:
1.爱尚美食吧520在淘宝(网站)销售的标称长江连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平江豆干,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16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2.绿祥园食品旗舰店在天猫(网站)网店销售的标称连城县祥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素鳕鱼,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0.09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3.上海世纪联华成山超市有限公司和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旭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纨豆腐和绢豆腐,大 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为490,7300,5800,1300,330CFU/g和770,710,<10,470,<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 次检测结果均小于10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均小于100 CFU/g的要求。
本次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等29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