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通告,拟扩大甜味剂纽甜适用范围,使用于酱油、蜜饯凉果和方面米面制品,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30天。具体如下: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12.04
酱油
0.025g/kg
04.01.02.08
蜜饯凉果
1.0g/kg
06.07
方面米面制品
0.06g/kg